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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华体会网页版hth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5-11-08 17:15:11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莒南县城区,1)主要建设淮海路、西环路、人民路、黄海路等新建dn500--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27公里。2)新建雨水调蓄设施1座,检查井270处,雨水口600个以及城市排水智慧管理平台等配套设施。3)改造西环路两侧钢筋混凝土dn600-1200排水管道18.3公里。4)改造城区交汇处积水点2处,淮海路、东环路两侧排水沟、渠等共计 10.5公里。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2)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包括按最新国家标准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做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及其附属配套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7、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完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本项目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核检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1、具备投标人资格的单位须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买卖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等事宜。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来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 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